各省区联盟带量采购执行结果陆续公布:湖南开始执行十一省联盟采购药品中选结果;贵州开始执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
01
执行带量采购结果
9月18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十一省联盟”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十一省联盟” 由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的采购周期为1年,从2021年9月25日起计算。
湖南省本轮集采涉及14个大品种,中选药品供应清单及约定采购量如下:
涉及的生产企业包括四川科伦药业、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江苏恒瑞医药、华北制药、山东罗欣药业等多家知名药企。
02
「双信封」制、1.8倍机制再现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采用“双信封”制,采用综合评分的原则,即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分×20%+价格分×80%,由高到低确定拟中选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标虽然只占20%,但如果没有通过技术标,就没有报价权。
文件同时确定了不同的竞标品种数,拟中选企业数量的具体标准: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采用了国家带量采购的1.8倍规则,规定拟中选产品报价≥同一目录下最低报价1.8倍的,不确定为拟中选产品,并不再替补。
也就是说,在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分×20%+价格分×80%这样的标准下确定拟中选企业,因为不是独家中标,如果拟中选企业高价部分超过最低报价的1.8倍,那么,该企业就将被取消拟中选资格。
根据规则,本次联盟将会根据技术标得分的高低,选取其他企业报价,在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即可替补中标。
有行业人士告诉赛柏蓝,1.8倍机制的影响力不容小嘘,在国家集采中,就有企业因为1.8倍机制失去中标资格。这一规则下,企业想要以价换量,也只能表现出更多的诚意。
03
囊括更多大品种
从近年来各省市带量采购的品种来看,重复的不在少数,比如葛根素注射液,此前就已经出现在甘陕联盟中。
今年年初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就提到,在药品范围方面,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事实上,各省也在积极对大品种带量采购。
9月17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贵州黑龙江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八省二区联盟带量采购由黑龙江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组建而成。
贵州本次八省二区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为10个大品种,具体见下表:
涉及的中选企业包括山东绿叶制药、山东罗欣药业、瑞阳制药等多家知名药企。
可以看出,入选品种中除非洛地平片外,其他均是常用的注射剂大品种。
这些大品种的背后,积极布局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带量采购覆盖的面已经越来越广,撬动的市场也越来越大,国务院发文提到的“集采常态化,应采尽采”这一指导原则正在被积极践行。
赛柏蓝特约撰稿作者码万祺对赛柏蓝表示,一些企业的大品种纳入带量采购后,企业要慎重考虑如何更好的应对,在可承受的价格内博弈是关键。
04
带量采购打击带金销售
带量采购“靴子落地”,逐步覆盖到全国各地,各省积极参与其中。虽然目前呈现的形式不一,如河南省针对中部片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重庆五省联盟、四川八省区联盟,上海和广东探索的GPO等,除了对于省市的覆盖,一些市区也会进行联盟带量采购,相关地区的药企也就必须抓紧布局。
有数据显示,随着带量采购的推进,大批药企销售费用下降,中选和非中选企业的销售团队以及品种管线都在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关于国家组织药品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答记者问》中就特别提出,要坚持“带量采购”,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杜绝“带金销售”现象 。
同时还补充到:要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
从目前实践效果来看,五轮国采平均降幅最小在50%,最大在59%,而最高降幅均在90%以上,药品真正做到了降价。
上述人士进一步向赛柏蓝表示:带量采购在形成专项压力、体系,密集有序下开展,并结合已有的综合监管措施,可以更加沉重打击带金销售;另一方面,不断思辨集采本身功能和意义可持续性,坚持长期有效、有代表性地抓全面,带金行为必然望风而逃,回旋余地越来越小。
药企的销售费用不断得到压缩,逐渐从注重营销转到产品。挤掉这些“水分”,正是带量采购的初衷。
在此背景下,集中采购有望促使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从根本上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