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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带量采购,开标日期确定!
发布时间:2023-08-19 13:55:51
8 月 16 日,十九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三号公告,随公告将正式版《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3-1)予以发布。 之前有过介绍,这个采购联盟由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九省(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两个采购单和之前公布的一致,这次加上了最高有效申报价: 据《采购文件》,同品种同组有效申报企业数为1家的品种,企业降幅不低于综合评审品种拟中选平均降幅的,确定为拟中选产品;小于综合评审品种拟中选平均降幅的,由专家参考综合评审品种拟中选平均降幅议价谈判。 同品种同组有效申报企业数为2家及以上的,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即大家熟悉的双信封模式,分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根据相应规则进行评分。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 12 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为 12 个月。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足量供应,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另外,《采购文件》说明,对于本次集采流标品种,河南省各级医保部门按照规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其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加强监测和管理。其他联盟省份按照本地区有关要求执行。- 正式报价解密:8月29日10:00至11:00- 议价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纬四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