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的通知》,明确产品申报按照“随报随办”原则开展,采取分类挂网管理及价格动态调整。
产品申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随报随办”原则组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产品(含资质)及价格申报、信息变更工作。
挂网频率:原则上挂网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
分类挂网
价格动态调整:药品采购属性实行动态管理。同一药品属于多种采购属性的,原则上按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直接挂网采购品种、按相关规定采购品种、挂网议价品种的顺序确定其采购属性。
暂停挂网情形:
1.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的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药品。
2.自挂网之日起一个年度内无交易记录的药品。
3.挂网药品因无法正常生产、产品退市等原因无法正常供应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价格联动的药品。
5.因失信行为需要撤销挂网的药品。
6.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确取消或暂停挂网、销售的品种。
7.其他应予以暂停挂网的药品。
(条款1、2、3中涉及短缺药品除外,本条款2涉及罕见病药品除外。)
注意:挂网药品非因客观因素无法正常生产、产品退市导致无法正常供应而暂停挂网的,自暂停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