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又一联盟带量采购来袭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发布《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分为两种采购形式——制定《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和《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两个目录,采取带量联动和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两种方式。
《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包括18个药品,分别是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剂、骨化三醇口服常释剂型、烟酰胺注射剂、头孢唑肟注射剂等。
《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包括11个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分别是去乙酰毛花苷注射剂、多巴酚丁胺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垂体后叶注射剂等。
通知对于采购形式、周期以及基本程序都做了规定:
1.采购形式
(1)带量联动采购方式
《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内相关产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2)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方式
《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内产品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全国和联盟地区供需情况、市场价格水平,通过医疗机构与企业相互选择,签订“一对一”订单协议。
2.采购周期:带量联动药品采购周期为1年,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药品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3.基本程序:组织企业申报信息,制定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组织企业报价报量,采购主体遴选报量,企业确认供应,确定拟中选结果,公示拟中选结果。
京津冀联盟带量采购作为2021年最后一个联盟带量采购重头戏正式来袭。
02 联盟采购优势明显,前景良好
赛柏蓝不完全统计发现,2021年省级联盟的数量已经超过10个,包括六省二区省际联盟、湖北中成药联盟、广东联盟、鲁晋省际联盟等。
各省际联盟参与的省份不完全相同,少的参与省份在2个,多的高达19个。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到,鼓励以省为单位或建立省际联盟,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次。
各省在相应国家的号召下,参加联盟采购的积极性倍增。一些省份同时参与多个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例如陕西省参加了十一省区省际联盟、新疆2+N联盟、甘陕联盟、湖北中成药联盟等。
从联盟带量采购的品种来看,大多是医保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以及部分未过评的药品。从化药到中成药、生物制品等均有涉猎。
省际联盟在中选规则上各有不同,单位可比价、最低价中选、“双信封”等。
为了拿到最低价,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大多会对采购药品进行分组竞争,这在争取价格福利的同时也保证了药品的质量。
从本次京津冀联盟带量采购来看,同样是在药品价格上争取更多优惠,《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内相关产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
在医保控费的趋势下,联盟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发展趋势。
正如中信证券分析,带量采购的本质更多的是推动医保资金的腾笼换鸟,以及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
未来药企销售能力的重要性将逐渐弱化,临床疗效更优,上市速度领先的创新药预计将是药企提升竞争力的最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