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河南省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四)》,正式启动十四省联盟38个大品种带量采购工作。
参与省份是河南、山西、内蒙古、江西、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
此次集采的药品包括阿替洛尔、阿昔莫司、阿魏酸钠、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贝尼地平、苯扎贝特、地奥司明、地尔硫卓、复方利血平、格列喹酮等38个大品种,与此前分享采购品种一致,具体名单详见文末附件。
《公告》明确了以下时间安排:
经济技术标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0日-24日;
模拟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12月25日8:00-10:00;
模拟报价解密时间:2021年12月25日10:00-11:00;
正式报价时间:2021年12月25日14:00-16:00;
申报信息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对于议价谈判时间、地点标书没有公布,将另行通知。
此次集中采购根据投标品种的相关资质分为 A 组和 B 组。同组申报企业数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同组申报企业数为1家或2家的,采取议价谈判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
同组最多拟中选企业数如下:
约定采购量的分配: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各集中采购品种中选价格最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10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价格次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9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其余的中选药品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8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各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包含:次低价中选药品10%需求量、所有非最低价和次低价中选药品20%需求量、本品种未中选药品需求量。
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分配原则:
如某医疗机构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则该医疗机构该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的50%分配给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其余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可优先选择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也可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药品。
如医疗机构未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则该医疗机构该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可优先选择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也可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