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CDE发布关于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五十三批)》(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新增84个参比制剂,29个审议不通过。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五十三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通过参比制剂遴选申请平台下“参比制剂存疑品种申请”模块向药审中心进行反馈,为更好服务申请人,反馈意见请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反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10个工作日)。
附件:
1.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五十三批)》(征求意见稿)
2.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异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