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
通知内容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司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的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经省有关部门审核与确认,对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药品暂停采购,现予以公示。
暂停挂网产品合计38个,包括:江苏奥赛康的注射用替加环素、苏州二叶的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南京正大天晴的米力农注射液、山东鲁抗的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广州白云山医药的头孢克肟分散片等,详见下图。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