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时间内,浙江省开展5批省级集采,截至目前覆盖137个药。
01
新批次带量采购开启
覆盖中成药、化药
8月16日,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赛柏蓝统计,自2020年11月浙江省开启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来,将近4年的时间里,浙江省已经至少开启了五批省级药品集采。
从开始到中选结果公布时间看,浙江省基本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单省带量采购。
赛柏蓝梳理发现,前四批药品带量采购分别有10、21、24、82个药中选。本次虽然还没有公布品种,但《通知》在采购品种目录中标有“化学药品”和“中成药”。多类药品带量采购在浙江省此前药品带量采购中已出现,第四批药品带量采购中,浙江省将生物药、中药、化药全部纳入。
本次带量采购的周期为24个月,浙江省要求如果遇到外省带量或集中采购价格低于其省中选价格的,企业需要在相关结果执行后30天内主动申报并调整其省中选供应价格。
同时,每个品种按照经医疗机构确认后的2023年度药品总用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基数。其中,抗菌药物按照2023年度药品总用量的70%作为约定采购量基数;腹膜透析液与低钙腹膜透析液首年按照2023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作为约定采购量基数,次年约定采购量提高至70%。
与不少地方带量采购一样,浙江省集采也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并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后两者在各省集采的参与度越来越高。
02
分A、B两组
技术+价格评审
与浙江省此前的带量采购一样,本次将化药和中成药共同纳入,分别开展评审。
首先是化药:
方式:技术评审+价格评审。申报品种分为A、B两组分别竞争。其中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B组为其他仿制药。
在技术评审上,设定了6个评价指标,分别是临床使用疗效评价(30分)、产品质量可靠性评价(20分)、临床使用安全性评价(20分)、品牌认同度(15分)、包装质量与方便性评价(10分)、服务信誉评价(5分),每个指标给出具体的评分描述,十分具体。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多有8家申报企业可以进入价格评审。具体为:
如果遇到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可以一并进入价格评审。
在价格评审上,申报企业对代表品进行报价。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成为报价的重要标准,报价原则上均不得高于这两者。
分类型来看,有效报价企业数大于2个(含)以及1个的,价格评审标准不同:
浙江省要求A、B两组拟中选产品保持合理价差,并要求同品种B组拟中选产品价格应低于A组拟中选价格。如果高于,B组拟中选企业须重新开展1次报价,价高于A组拟中选产品价格的则不纳入拟中选产品目录。
中成药与化药规则相差不大,同样采取“技术+价格”评审的方式,申报品分为A、B两组分别竞争。
附:浙江省1-4批带量采购中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