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意味着浙江省第二批带量采正式落地。此前10月8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就曾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就开展第二批集采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并未公布具体采购品种,此次公告正发布的采购品种为17个品种34个品规(见下附件),并附加了约定采购量,此外还明确了申报企业参与的具体工作日程,相比之前的意见稿,正式稿更为细致量化。
采购品种与约定采购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采购目录的17个品种中,有大部分是其他省份带量采药品,并有相应的中标记录。
申报品种分为A、B 两组,A 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B 组为其他仿制药。采购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企业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从10月22日开始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10月25日开始网上申报产品,报名截止11月10日16:00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企业须如实申报信息,如有不实,将有取消中选资格、纳入不良记录的风险。
拟中选产品确定
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即“双信封”模式。
技术评审指标共有6项,包括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具体情形如下:
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浙江省作为一个医药大省,对任何一个产品企业来说都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在“双信封”模式下,企业除了要有自身产品的优势,技术指标过硬之外,申报企业对产品价格的把可控也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有的产品同组竞价家数并不多,但因是独家中选,同时涉及到平均降幅,竞争激烈是不可避免的,企业还需在价格上运筹帷幄方能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