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药品及信息的公告
日期:2021-07-30 访问次数: 97297 字号:[ 大 中 小 ]
按照《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2021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按程序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8月5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 话:010-89061448、89061449(9:00-17:00)
传 真:010-8906141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9号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
电子邮件:YBML001@nhsa.gov.cn(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药品申报名单详情: